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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之变

    2020-06-19 15:36:13

    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事物总处于运动发展中。民法典是对现行《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进行整合和部分修改的重要法律,其诞生、发展、成熟是一个循环反复、螺旋上升的过程。因此,民法典之变是永恒的。

      民法典因变而生。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民法典由单一的民法向综合性的法典转变,使分散在各个部门法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起来,实现由专向综的历史性转变,给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工作者以便利,不需要在专门法、部门法之中找法源,也避免出现适用何法的矛盾。在社会治理中,我们需要以综合的视角、综合的手段来审视和研判社会问题,实现社会治理更加全面、周到。

      民法典为变而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民事行为出现新变化、新发展,原有的民法总则个别条款已不适用,需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这是社会进步之处,也是法律进步之处。社会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难以涵盖社会问题的各个方面,需要不断健全完善,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民法典善变而生。任何事物都不会一层不变。民法典虽然明确了处理民事问题的总方针、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不断配套、补充、细化。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建设,既要有前瞻性,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民法典之变,变得好、变得妙,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法论指导。

      作者:合江神臂城镇  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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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之变

    2020-06-19 15:36:13

    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事物总处于运动发展中。民法典是对现行《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进行整合和部分修改的重要法律,其诞生、发展、成熟是一个循环反复、螺旋上升的过程。因此,民法典之变是永恒的。

      民法典因变而生。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民法典由单一的民法向综合性的法典转变,使分散在各个部门法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起来,实现由专向综的历史性转变,给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工作者以便利,不需要在专门法、部门法之中找法源,也避免出现适用何法的矛盾。在社会治理中,我们需要以综合的视角、综合的手段来审视和研判社会问题,实现社会治理更加全面、周到。

      民法典为变而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民事行为出现新变化、新发展,原有的民法总则个别条款已不适用,需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这是社会进步之处,也是法律进步之处。社会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难以涵盖社会问题的各个方面,需要不断健全完善,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民法典善变而生。任何事物都不会一层不变。民法典虽然明确了处理民事问题的总方针、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不断配套、补充、细化。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建设,既要有前瞻性,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民法典之变,变得好、变得妙,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法论指导。

      作者:合江神臂城镇  税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