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16:42:20
“真心地感谢你们,谢谢你们来为我们调解纠纷,20年了,我终于要回了我的土地,要回了我的尊严”赵某激动的说到。近日,四川省合江县先滩镇综治办成功组织调解了一起时隔20年的土地纠纷。
2000年罗某某修建房屋,占用赵某某土地,房屋占地约0.24亩,其整块土地面积约为0.8亩,由于当时赵某在外地,双方只能通过电话协商,罗某给付赵某某2400元费用,房屋修建完成。时隔多年后,赵某从外省回乡,发现罗某将其修建房屋后的剩余面积0.56亩占为己有。赵某找到罗某理论时,罗某称当时的2400元是付给赵某0.8亩的钱,并随后拿出一张“协议”。赵某看到罗某拿出的协议后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多年未在家,哪里签署的协议。双方就协议的真伪及土地权属问题,多次找到村社解决,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先滩镇综治办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座谈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双方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后,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一、剩余土地0.56亩归赵某所有;二、该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赵某享有15000元,剩余补偿款归罗某享有。三、征地补偿款拨付后,双方需无条件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清理,附作物不再进行补偿。
协议签署后,双方当事人均向调解人员表示了感谢,罗某说道:“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个纠纷困扰我们这么多年,现在你们帮我解决了真是太好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干部,以后我们会做好邻居的。”
作者:合江县先滩镇 黄莉
2020-04-08 16:42:20
“真心地感谢你们,谢谢你们来为我们调解纠纷,20年了,我终于要回了我的土地,要回了我的尊严”赵某激动的说到。近日,四川省合江县先滩镇综治办成功组织调解了一起时隔20年的土地纠纷。
2000年罗某某修建房屋,占用赵某某土地,房屋占地约0.24亩,其整块土地面积约为0.8亩,由于当时赵某在外地,双方只能通过电话协商,罗某给付赵某某2400元费用,房屋修建完成。时隔多年后,赵某从外省回乡,发现罗某将其修建房屋后的剩余面积0.56亩占为己有。赵某找到罗某理论时,罗某称当时的2400元是付给赵某0.8亩的钱,并随后拿出一张“协议”。赵某看到罗某拿出的协议后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多年未在家,哪里签署的协议。双方就协议的真伪及土地权属问题,多次找到村社解决,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先滩镇综治办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座谈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双方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后,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一、剩余土地0.56亩归赵某所有;二、该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赵某享有15000元,剩余补偿款归罗某享有。三、征地补偿款拨付后,双方需无条件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清理,附作物不再进行补偿。
协议签署后,双方当事人均向调解人员表示了感谢,罗某说道:“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个纠纷困扰我们这么多年,现在你们帮我解决了真是太好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干部,以后我们会做好邻居的。”
作者:合江县先滩镇 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