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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准从实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

    2019-09-19 15:53:05

    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更好发挥问责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摘自:2019年9月12日 人民网)

      2016年7月,党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党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保障。随着新时代形势任务的发展,党中央及时地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了更加准确把握和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问责工作应在“精准”“实效”两个方面下足功夫。

      第一,坚持精准规范问责。要贯彻落实《条例》,前提就必须要明确问责对象。《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党员干部是具体问责对象,而不是普通党员,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这就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责。在问责过程中,要坚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真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第二,坚持压实政治责任。党的问责制度是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下建立完善的。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压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制度强硬起来,确保在党的政策指令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当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要时时牢记初心使命,长期坚持“严字当头”,从准从实提高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建功新时代。

      作者:白沙镇 魏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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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准从实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

    2019-09-19 15:53:05

    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更好发挥问责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摘自:2019年9月12日 人民网)

      2016年7月,党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党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保障。随着新时代形势任务的发展,党中央及时地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了更加准确把握和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问责工作应在“精准”“实效”两个方面下足功夫。

      第一,坚持精准规范问责。要贯彻落实《条例》,前提就必须要明确问责对象。《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党员干部是具体问责对象,而不是普通党员,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这就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责。在问责过程中,要坚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真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第二,坚持压实政治责任。党的问责制度是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下建立完善的。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压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制度强硬起来,确保在党的政策指令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当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要时时牢记初心使命,长期坚持“严字当头”,从准从实提高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建功新时代。

      作者:白沙镇 魏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