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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干部任用条例》成为标配

    2019-03-28 15:32:58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干部任用是“风向标”和“导航仪”,选什么样的人、怎么用人,关乎党风政风,关乎事业成败。选拔任用导向正确,就能人心思进、风清气正,凝聚推进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正能量;选拔任用导向错误,就会人心涣散、歪风盛行,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选任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到干事创业、攻坚克难上来。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得人之要,关键在于选拔得到党和人民需要的人。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条件“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标准,以及“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是对干部的综合评价,共同描绘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像”,明确了干部选拔的具体维度,符合者就是党和人民需要的人。评价和选拔干部,就要用“二十字”标准等去比一比、量一量,把干部考准察实,不让老实肯干者吃亏,不让诺诺连声者占先,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而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让认真负责、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干部有舞台。

      标准立起来了,标尺亮出来了,还得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的“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选拔任用底线。如若选拔任用底线执行不严,让选人用人凭关系、凭感情,就会让投机者得利,甚至出现“带病提拔”等邪气,就会让实干者吃亏,让群众心寒。这样的现象哪怕是极少数,也会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干部选任上,各级组织、干部必须严守选拔任用底线,决不能违背原则。特别是对于那些要名誉、要待遇,跟组织讨价还价之类的行为,以往没有专门的规定,而此次《干部任用条例》也进行了规定,提供了惩戒依据,谁违反就得付出代价。

      实干担当,为“官”有为,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更是可贵品质。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一个干部,如果不敢担当、不会担当,遇到问题当“鸵鸟”,碰到难题找“借口”,也禁不起事业考验,禁不住大风大浪,是事业发展的大忌。干部行不行,实绩来证明。只有以实干实绩为导向,把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选出来,把思路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真正做到以发展论英雄、视实绩用干部、比贡献定位次,才能让能者“上”得理直气壮,平者“让”得心服口服,庸者“下”得无怨无悔。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坚持《干部任用条例》为选拔任用的根本原则,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立好标准、定好标尺、突出要求、强化担当,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把干部考准考实,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选出来,对标准不符、条件不够的干部敢说不、敢较真,形成“风清气正的整治生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让“开拓进取抓发展,实干苦干抓落实”蔚然成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

      (合江县人社局 杨元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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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干部任用条例》成为标配

    2019-03-28 15:32:58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干部任用是“风向标”和“导航仪”,选什么样的人、怎么用人,关乎党风政风,关乎事业成败。选拔任用导向正确,就能人心思进、风清气正,凝聚推进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正能量;选拔任用导向错误,就会人心涣散、歪风盛行,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选任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到干事创业、攻坚克难上来。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得人之要,关键在于选拔得到党和人民需要的人。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条件“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标准,以及“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是对干部的综合评价,共同描绘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像”,明确了干部选拔的具体维度,符合者就是党和人民需要的人。评价和选拔干部,就要用“二十字”标准等去比一比、量一量,把干部考准察实,不让老实肯干者吃亏,不让诺诺连声者占先,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而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让认真负责、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干部有舞台。

      标准立起来了,标尺亮出来了,还得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的“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选拔任用底线。如若选拔任用底线执行不严,让选人用人凭关系、凭感情,就会让投机者得利,甚至出现“带病提拔”等邪气,就会让实干者吃亏,让群众心寒。这样的现象哪怕是极少数,也会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干部选任上,各级组织、干部必须严守选拔任用底线,决不能违背原则。特别是对于那些要名誉、要待遇,跟组织讨价还价之类的行为,以往没有专门的规定,而此次《干部任用条例》也进行了规定,提供了惩戒依据,谁违反就得付出代价。

      实干担当,为“官”有为,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更是可贵品质。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一个干部,如果不敢担当、不会担当,遇到问题当“鸵鸟”,碰到难题找“借口”,也禁不起事业考验,禁不住大风大浪,是事业发展的大忌。干部行不行,实绩来证明。只有以实干实绩为导向,把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选出来,把思路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真正做到以发展论英雄、视实绩用干部、比贡献定位次,才能让能者“上”得理直气壮,平者“让”得心服口服,庸者“下”得无怨无悔。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坚持《干部任用条例》为选拔任用的根本原则,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立好标准、定好标尺、突出要求、强化担当,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把干部考准考实,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选出来,对标准不符、条件不够的干部敢说不、敢较真,形成“风清气正的整治生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让“开拓进取抓发展,实干苦干抓落实”蔚然成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

      (合江县人社局 杨元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