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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凑数式问责”的思考

    2019-02-27 14:45:47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权、责更加明确,问责已成为约束权力责任的重要手段。然而,有的地方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有的领导对问责查处主观下指标,“凑数式问责”致使问责走样。
    文革时期,就有不少右派分子是“被凑数”,为完成指标、任务而错划为右派,其人生际遇随之改写。之类事情至今谈来都是笑话一场。而今早已进入新时代,而“凑数式问责”仍有存在。新时期发展下,更值得我们深思为诫。
    一、“凑数式问责”现象与本质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是为了明确职责,加强责任感,督促把工作做好。但是,有的人在问责中为问责设定指标,把凑数作为任务,盲目追求问责数量,以作为惩治和整改的力量和政绩。其本质不能不说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不管问责的原发问题、事态、责任的大小,“凑数式问责”都是极端错误的做法。凡事都有个公正公平,该承担责任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承担责任又岂可拉去凑数?古人尚且讲究赏罚分明,为凑数而被问责岂不太糊涂!
    糊涂之一是无中生有,不符合实事求是精神。有数则凑,无数则不用凑,这本身说明了其所谓问责的可有可无。那么责任如何界定?事态和性质如何界定?只听说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却也非可随意冤枉和蒙冤受枉的。
    糊涂之二是是非不辨,有损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建设。若问责视名额可有可无,那么是非视名额也就可是可非了。那还有什么是非黑白可言?全凭一张嘴、一个站不住脚的标准和根据的结论就可任意裁决处置?如此,整个社会秩序所形成的最基本的人生现、世界观、价值观岂不全部塌陷?法治也就更谈不上了。
    二、“凑数式问责”的危害
    一是伤害情感,伤害对单位、组织、领导的信任和情感依托。破坏团结,破坏了集体组织的凝聚力。被凑数者本来遵从领导安排,规规矩矩办事,认真履职,谁想蒙受飞来横祸,不白之冤?组织的公信力何在?这是怎样的伤害?自此,自然对单位、组织、领导不再信任,对一切心怀失望。
    二是挫伤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受伤害的绝不仅是被凑数者个人。本身就已是做得多,错得多了,如今不错也错。试想谁还来认真做事?被凑数者深得教训,其他旁观的同事必也心凉,对单位和领导失望之后,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必定大伤元气。
    三是有损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治建设。“凑数式问责”本身就不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也不合情理,有失于公允、理性、人性和科学。犯这样的错误其实是相当低级的错误,是连基本的是非、公道、正义都没有的原则性错误。放之四海皆引起公愤。若任之横行,更有损于社会,有损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治建设。
    三、“凑数式问责”根源
    分析来看,“凑数式问责”的根源如果从指标制定者而言,或出于急于威慑、惩治,却未深入实际,定指标任务的方法不当;或属于问题出了后,急于和自己撇清关系,显示自己的查处、整改力度,而盲目乱来,以期邀功请赏;从下面的指标落实经办者而言,则可能为挣表现而不顾公正地讨好迎合上级;或怕担当责任而丢卒保车、拉人多垫背;或并非本意,但碍于上级指标任务而选择了不得不为。
    即便是上级不了解情况,乱下了指标,下级人员也并非不可作为,而往往是没有致力于调查掌握实际情况,没有积极和上级沟通。一次沟通不成,还可多次反映嘛。又怎能将错就错,助力“凑数式问责”的形成!
    同时,也可看出有些职责划分是界限不明的。可是可非,可左可右,便失了规矩和准绳。
    四、“凑数式问责”对策
    (一)守原则而实事求是。这是最基本的是非公道观和政治立场,自应坚守。人凭正直,事凭公心。
    (二)知问题而务必沟通。向下作好调查了解,向上作好汇报、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多方对接、协调。
    (三)弃功利而公心以对。邀功、请赏、拍马、迎合、出风头之类的心思,先去掉才行。
    (四)履民主而讨论集中。真理容易蒙蔽一人,但毕竟不容易蒙蔽多数人。决策不专断,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大家多想些办法,多发表些看法,自然“被凑数”现象就会少些市场。被一言而指认入名额也就少些可能。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按程序问责。多到一线调查访问,多听群众的呼声和评价,是很有必要的。
    (六)思方法而实现初衷。实际生活中,问题和困难都是错综复杂、纠葛难清的。多想办法,坚守初心,努力实现公道、本心和初衷。这也是一种挑战和考验。
    (彩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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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凑数式问责”的思考

    2019-02-27 14:45:47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权、责更加明确,问责已成为约束权力责任的重要手段。然而,有的地方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有的领导对问责查处主观下指标,“凑数式问责”致使问责走样。
    文革时期,就有不少右派分子是“被凑数”,为完成指标、任务而错划为右派,其人生际遇随之改写。之类事情至今谈来都是笑话一场。而今早已进入新时代,而“凑数式问责”仍有存在。新时期发展下,更值得我们深思为诫。
    一、“凑数式问责”现象与本质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是为了明确职责,加强责任感,督促把工作做好。但是,有的人在问责中为问责设定指标,把凑数作为任务,盲目追求问责数量,以作为惩治和整改的力量和政绩。其本质不能不说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不管问责的原发问题、事态、责任的大小,“凑数式问责”都是极端错误的做法。凡事都有个公正公平,该承担责任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承担责任又岂可拉去凑数?古人尚且讲究赏罚分明,为凑数而被问责岂不太糊涂!
    糊涂之一是无中生有,不符合实事求是精神。有数则凑,无数则不用凑,这本身说明了其所谓问责的可有可无。那么责任如何界定?事态和性质如何界定?只听说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却也非可随意冤枉和蒙冤受枉的。
    糊涂之二是是非不辨,有损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建设。若问责视名额可有可无,那么是非视名额也就可是可非了。那还有什么是非黑白可言?全凭一张嘴、一个站不住脚的标准和根据的结论就可任意裁决处置?如此,整个社会秩序所形成的最基本的人生现、世界观、价值观岂不全部塌陷?法治也就更谈不上了。
    二、“凑数式问责”的危害
    一是伤害情感,伤害对单位、组织、领导的信任和情感依托。破坏团结,破坏了集体组织的凝聚力。被凑数者本来遵从领导安排,规规矩矩办事,认真履职,谁想蒙受飞来横祸,不白之冤?组织的公信力何在?这是怎样的伤害?自此,自然对单位、组织、领导不再信任,对一切心怀失望。
    二是挫伤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受伤害的绝不仅是被凑数者个人。本身就已是做得多,错得多了,如今不错也错。试想谁还来认真做事?被凑数者深得教训,其他旁观的同事必也心凉,对单位和领导失望之后,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必定大伤元气。
    三是有损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治建设。“凑数式问责”本身就不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也不合情理,有失于公允、理性、人性和科学。犯这样的错误其实是相当低级的错误,是连基本的是非、公道、正义都没有的原则性错误。放之四海皆引起公愤。若任之横行,更有损于社会,有损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治建设。
    三、“凑数式问责”根源
    分析来看,“凑数式问责”的根源如果从指标制定者而言,或出于急于威慑、惩治,却未深入实际,定指标任务的方法不当;或属于问题出了后,急于和自己撇清关系,显示自己的查处、整改力度,而盲目乱来,以期邀功请赏;从下面的指标落实经办者而言,则可能为挣表现而不顾公正地讨好迎合上级;或怕担当责任而丢卒保车、拉人多垫背;或并非本意,但碍于上级指标任务而选择了不得不为。
    即便是上级不了解情况,乱下了指标,下级人员也并非不可作为,而往往是没有致力于调查掌握实际情况,没有积极和上级沟通。一次沟通不成,还可多次反映嘛。又怎能将错就错,助力“凑数式问责”的形成!
    同时,也可看出有些职责划分是界限不明的。可是可非,可左可右,便失了规矩和准绳。
    四、“凑数式问责”对策
    (一)守原则而实事求是。这是最基本的是非公道观和政治立场,自应坚守。人凭正直,事凭公心。
    (二)知问题而务必沟通。向下作好调查了解,向上作好汇报、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多方对接、协调。
    (三)弃功利而公心以对。邀功、请赏、拍马、迎合、出风头之类的心思,先去掉才行。
    (四)履民主而讨论集中。真理容易蒙蔽一人,但毕竟不容易蒙蔽多数人。决策不专断,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大家多想些办法,多发表些看法,自然“被凑数”现象就会少些市场。被一言而指认入名额也就少些可能。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按程序问责。多到一线调查访问,多听群众的呼声和评价,是很有必要的。
    (六)思方法而实现初衷。实际生活中,问题和困难都是错综复杂、纠葛难清的。多想办法,坚守初心,努力实现公道、本心和初衷。这也是一种挑战和考验。
    (彩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