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治责任
2018-08-20 15:50:44
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掀开了中国发展新篇章。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阔步前进。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其中,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丰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蓝图更为清晰、成效更为显著。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历程,系统总结其成就和经验,对于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光明网》7月28日)
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各级政府的职能权限,依法更加严密规范地设定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规则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40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一系列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的重要文件相继出台,“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措施在短时间内迅速落地。实践证明,党的领导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重视基层实践创新。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证明,来自基层的实践创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和鲜活素材。诸多诞生于基层的有益制度尝试被立法肯定和吸收,在全国范围推开,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等实践;行政诉讼法确定的集中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也来自基层法院的实践探索。基层的实践创新与中央的顶层设计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走符合国情的道路。法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选择,体现着全人类共同的智慧成果,这决定了不同国家的法治实践存在着相互借鉴的可能与必要。因此,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政府建设。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放眼世界的同时又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否则就会出现水土不服。改革开放40年来,无论是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还是“放管服”改革,还有其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始终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从中国问题出发、从中国实际出发。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将高效便民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目标。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等改革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继续站稳人民立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张胜)
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治责任
2018-08-20 15:50:44
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掀开了中国发展新篇章。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阔步前进。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其中,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丰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蓝图更为清晰、成效更为显著。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历程,系统总结其成就和经验,对于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光明网》7月28日)
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各级政府的职能权限,依法更加严密规范地设定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规则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40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一系列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的重要文件相继出台,“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措施在短时间内迅速落地。实践证明,党的领导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重视基层实践创新。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证明,来自基层的实践创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和鲜活素材。诸多诞生于基层的有益制度尝试被立法肯定和吸收,在全国范围推开,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等实践;行政诉讼法确定的集中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也来自基层法院的实践探索。基层的实践创新与中央的顶层设计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走符合国情的道路。法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选择,体现着全人类共同的智慧成果,这决定了不同国家的法治实践存在着相互借鉴的可能与必要。因此,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政府建设。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放眼世界的同时又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否则就会出现水土不服。改革开放40年来,无论是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还是“放管服”改革,还有其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始终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从中国问题出发、从中国实际出发。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将高效便民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目标。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等改革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继续站稳人民立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