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要坚持“两手抓”
2018-05-21 15:28:39
福建正在重拳扫黑除恶。5月19日,福建省再度通报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该案件之“典型”不仅在于涉黑涉恶的两名主犯是一父一子,分别是福州市下辖的福清市原人大代表与原政协委员;更在于对多达57名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5月20日 澎湃网)
今年2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之后,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其中指出,要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一手抓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过程中,要把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同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着力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遮丑;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到位的,首先问责、坚决问责。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
(白沙镇 何求)
扫黑除恶要坚持“两手抓”
2018-05-21 15:28:39
福建正在重拳扫黑除恶。5月19日,福建省再度通报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该案件之“典型”不仅在于涉黑涉恶的两名主犯是一父一子,分别是福州市下辖的福清市原人大代表与原政协委员;更在于对多达57名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5月20日 澎湃网)
今年2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之后,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其中指出,要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一手抓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过程中,要把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同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着力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遮丑;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到位的,首先问责、坚决问责。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
(白沙镇 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