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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放管结合”的网络舆论环境

    2018-08-31 11:13:57

    网络舆论通过将个人意见整合而形成局部、鲜活、真实的民意,是个人表达权利的实践结果,健康理性的网络舆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然而,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跟风、“动心”不“走心”的动一动手指点一下鼠标,就能影响人于千里之外了,网络大V陈杰人事件是网络舆论不理性的现实反映之一。
    “动心”不如“走心”。细看陈杰人事件,会发现手段并不高明却屡试不爽,原因在于陈杰人以依法维权、为民请命为外衣,展现出忧国忧民、专注公益的姿态,实则干着玩弄公众善意的勾当,如同互联网上的跳梁小丑。之前却能仅凭吸引大量网友支持转发,究其原因为普通网民思考的惰性。作为一名网民在接受网络讯息行使舆论话语权时不应该仅凭标题、图片拨动了心弦就一边倒,不问青红皂白,先舆论绑架再说,更需要的是做“走心派”,从逻辑性、真实性、全面性去考虑问题,做过调查研究再发表意见,才不至于被不怀好意之人利用而伤及无辜。
    “触红线”不如“立底线”。构建理性网络舆论除了信息接收者要勤于思考做一个“走心派”外,更需要的是媒体的责任、专业、操守和底线。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空间,不管是公媒体还是私媒体都需要坚守底线,黑白分明,尤其是私媒体或网络大V不能为了赚眼球、赢点击量而不断去找临界点,试探规则的底线、法律的红线。一旦舆论的发出者抛弃了道德底线,突破了法律红线,不仅会破坏网络公共空间的正常秩序,最终挑战底线,玩弄公众善意、操纵舆论感情的媒体或个人都不会走到太远。
    “放任自流”不如“放管结合”。网络虚拟与社会真实产生的强烈碰撞,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新媒介中的真空地带,如果仅仅靠网民与媒体双方的努力是不够的,更需要国家公权力制定规范对网络行为进行约束。虽然《刑法修正案九》、《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言行已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只是从宏观上提出要求,缺乏细则,网络言行的虚拟性仍然会造成很多不负责任的、虚拟信息的传播,损害着公众利益,这些行为亟需更体系化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
    推动解决现实问题是网络舆论的内在目标,而理性的网络舆论才是推动问题解决的前提,这就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把尊重事实、强调法治融入到网络舆论的血液中,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巩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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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1 11:13:57

    网络舆论通过将个人意见整合而形成局部、鲜活、真实的民意,是个人表达权利的实践结果,健康理性的网络舆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然而,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跟风、“动心”不“走心”的动一动手指点一下鼠标,就能影响人于千里之外了,网络大V陈杰人事件是网络舆论不理性的现实反映之一。
    “动心”不如“走心”。细看陈杰人事件,会发现手段并不高明却屡试不爽,原因在于陈杰人以依法维权、为民请命为外衣,展现出忧国忧民、专注公益的姿态,实则干着玩弄公众善意的勾当,如同互联网上的跳梁小丑。之前却能仅凭吸引大量网友支持转发,究其原因为普通网民思考的惰性。作为一名网民在接受网络讯息行使舆论话语权时不应该仅凭标题、图片拨动了心弦就一边倒,不问青红皂白,先舆论绑架再说,更需要的是做“走心派”,从逻辑性、真实性、全面性去考虑问题,做过调查研究再发表意见,才不至于被不怀好意之人利用而伤及无辜。
    “触红线”不如“立底线”。构建理性网络舆论除了信息接收者要勤于思考做一个“走心派”外,更需要的是媒体的责任、专业、操守和底线。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空间,不管是公媒体还是私媒体都需要坚守底线,黑白分明,尤其是私媒体或网络大V不能为了赚眼球、赢点击量而不断去找临界点,试探规则的底线、法律的红线。一旦舆论的发出者抛弃了道德底线,突破了法律红线,不仅会破坏网络公共空间的正常秩序,最终挑战底线,玩弄公众善意、操纵舆论感情的媒体或个人都不会走到太远。
    “放任自流”不如“放管结合”。网络虚拟与社会真实产生的强烈碰撞,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新媒介中的真空地带,如果仅仅靠网民与媒体双方的努力是不够的,更需要国家公权力制定规范对网络行为进行约束。虽然《刑法修正案九》、《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言行已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只是从宏观上提出要求,缺乏细则,网络言行的虚拟性仍然会造成很多不负责任的、虚拟信息的传播,损害着公众利益,这些行为亟需更体系化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
    推动解决现实问题是网络舆论的内在目标,而理性的网络舆论才是推动问题解决的前提,这就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把尊重事实、强调法治融入到网络舆论的血液中,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巩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