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非法采砂者与背后的‘保护伞’都被打掉了!对破坏长江岸线生态的‘蛀虫’就是不能手软。”9月28日,公安县埠河镇非法采砂破坏长江生态的刘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在此前的6月25日,公安县纪委监委给予为刘某充当“保护伞”的埠河镇水利管理所副所长熬开松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11月6日《湖北日报网》)
经县纪委监委查实,熬开松在水政执法中,包庇、纵容非法采砂人员刘某等人,不仅未将非法采砂事件上报县水政执法大队,还向刘某等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检查,充当“保护伞”。熬开松还存在失职渎职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进一步提升,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幸福安康,然而,在个别地方仍有几股黑恶势力作恶多端,气焰嚣张,已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中,人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发现,影响较大的黑恶势力组织的背后,大多具有腐败官员支起的“保护伞”。
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通过种种手段拉拢地方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倚仗“保护伞”的淫威,采用种种手段参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从事非法经营,在短期内聚敛大量不义之财,为其继续违法犯罪、称霸一方打下经济基础,严重破坏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侵犯了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缘何在中央“扫黑除恶”工作不断推进的当下,仍有一些官员敢于党风违纪?其实,背后有着权钱交易。人们常说,“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一些“保护伞”就是这样的人。当他们收受好处以后,就成了一只吃饱喝足的“懒猫”,任老鼠肆意猖獗。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决抵制社会物欲横流的诱惑,切切不能被金钱迷住双眼,而用自己的远大前程和家庭的幸福去换取为他人的“保护伞”。
(文/王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