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基础,离开了它就无所谓全面依法治国。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弘扬宪法精神,关键是要让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
宪法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法律效力根源于对民众生活的根本关怀、来源于帮助公民解决具体问题的强大权威,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公民在政治和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让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今年,全国人代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以这一思想为根本指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驾护航。
让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始终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主体的宪法地位,体现出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以宪法信仰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想方设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盼,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让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是贯穿宪法始终的一条主线。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体现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彰显的是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共权力、增进公共福祉、实现社会公正的宪法精神。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意识,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重点,确保全体公民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让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必须坚持法治德治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一方面,要始终倡导法治精神,通过顶层设计,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以良法促发展、保民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现依法保障;另一方面,要以德治促法治,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鲜明的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举,实现法治德治相得益彰,构建社会公序良俗。
让宪法精神走进我们的生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学法守法用法的点滴做起,宪法精神定会深入人心,法治信仰定会蓬勃生长,人民生活定会更加幸福。
(巴中市巴州区老干局 马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