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化”让反腐败工作更“方圆”
2018-12-24 12:39:36
“双化”即法治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双化”的推进,将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2018年12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法治化”顾名思义,指通过立法的手段来指导相关的工作。“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如果,一个国家缺乏法治,必将污浊不堪。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一决定将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监察法的制定出台,弥补了我国反腐败立法不完备的短板,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规范化”,是指根据某种事物的发展需要,合理地制定组织规程和基本制度以及工作流程,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达成井然有序、协调高效之目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如今,“老虎”、“苍蝇”们对规矩的无视与破坏,使社会形成了“风不清气不正”的不良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范意识,让规范成为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能力。
法治化和规范化的本质目标是一致的,可以使反腐败工作更“方圆”。我们党是执政党,既要依据党章党规管党治党,又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坚决有效惩治腐败,既要靠党内法规,也要靠国家法律,二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贯通、推进法法衔接,做到纪法双施双守。因此,党员干部既要强化规矩意识,又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随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深入实施,反腐败工作必将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王汇洋)
“双化”让反腐败工作更“方圆”
2018-12-24 12:39:36
“双化”即法治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双化”的推进,将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2018年12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法治化”顾名思义,指通过立法的手段来指导相关的工作。“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如果,一个国家缺乏法治,必将污浊不堪。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一决定将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监察法的制定出台,弥补了我国反腐败立法不完备的短板,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规范化”,是指根据某种事物的发展需要,合理地制定组织规程和基本制度以及工作流程,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达成井然有序、协调高效之目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如今,“老虎”、“苍蝇”们对规矩的无视与破坏,使社会形成了“风不清气不正”的不良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范意识,让规范成为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能力。
法治化和规范化的本质目标是一致的,可以使反腐败工作更“方圆”。我们党是执政党,既要依据党章党规管党治党,又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坚决有效惩治腐败,既要靠党内法规,也要靠国家法律,二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贯通、推进法法衔接,做到纪法双施双守。因此,党员干部既要强化规矩意识,又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随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深入实施,反腐败工作必将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王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