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派”的权威 聚中心任务 成就派驻监督
2018-12-26 14:40:00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可以预见,派驻监督工作将取得重大进展。(12月19日,《人民网》)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出统一部署,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派驻机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如何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势在必行。不仅要体现“派”的权威,也要发挥驻的优势。
作为一名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发挥“派”的权威,就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驻”的优势体现在通过天天接触,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监督首先要盯住驻在部门机关本身,而不是重点发散、去整个系统到处检查工作。派驻机构要认识到,监督关系不是对立关系,派驻机构不仅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做到监督执纪问责是主业,践行“四种形态”是担当,推动全体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白沙镇/周钰)
展“派”的权威 聚中心任务 成就派驻监督
2018-12-26 14:40:00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可以预见,派驻监督工作将取得重大进展。(12月19日,《人民网》)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出统一部署,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派驻机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如何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势在必行。不仅要体现“派”的权威,也要发挥驻的优势。
作为一名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发挥“派”的权威,就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驻”的优势体现在通过天天接触,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监督首先要盯住驻在部门机关本身,而不是重点发散、去整个系统到处检查工作。派驻机构要认识到,监督关系不是对立关系,派驻机构不仅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做到监督执纪问责是主业,践行“四种形态”是担当,推动全体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白沙镇/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