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容错免责”机制,为干部“解绑松套”
2018-08-22 10:50:34
近日,武汉市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划定10种免责情形,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勇于担当作为。(8月20日《湖北日报》)
据介绍,武汉市还将成立容错纠错评议委员会,干部或本人所在单位在追责部门启动追责程序后10日内,向容错纠错评议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并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形成调查结论,情况复杂的酌情延长至60日。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并没有先例可以借鉴,许多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挫折,犯错误是难免的。
如果领导干部在工作探索中一有失误,就给予严厉问责,甚至丢掉“乌纱帽”,势必会打击他们尝试改革创新的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干部甚至为了不犯错误,而不作为、慢作为,在改革创新路上畏首畏尾,不敢担当,宁愿少做事只要不出事,平平安安混日子。
近年来,不少省市出台了干部“容错免责”的意见,为敢想敢干的干部们“解绑松套”,给改革者“试错”的机会,免除改革者的后顾之忧,以此保护敢于改革的领导干部,鼓励领导干部积极开拓进取,大胆尝试改革创新,防止党员干部固步自封、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的的现象出现,积极探索更好的改革道路。
笔者认为,“容错免责”同时也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该机制运用不当,极可能成为庸官的“护身符”,腐败分子的“挡箭牌”和“免死牌”。以致出现个别干部打着改革的“幌子”,盲目决策,谋取私利,把此项免责条款当成了违法违纪的借口等乱象。
因此,各级检察机关须正确区分违法乱纪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失误。严格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防止宽容变纵容,保护变庇护,警惕少数干部将容错免责机制作为逃避责任的“护身符”,真正为敢想敢干的干部保驾护航。
(文/王荣伟)
用好“容错免责”机制,为干部“解绑松套”
2018-08-22 10:50:34
近日,武汉市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划定10种免责情形,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勇于担当作为。(8月20日《湖北日报》)
据介绍,武汉市还将成立容错纠错评议委员会,干部或本人所在单位在追责部门启动追责程序后10日内,向容错纠错评议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并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形成调查结论,情况复杂的酌情延长至60日。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并没有先例可以借鉴,许多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挫折,犯错误是难免的。
如果领导干部在工作探索中一有失误,就给予严厉问责,甚至丢掉“乌纱帽”,势必会打击他们尝试改革创新的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干部甚至为了不犯错误,而不作为、慢作为,在改革创新路上畏首畏尾,不敢担当,宁愿少做事只要不出事,平平安安混日子。
近年来,不少省市出台了干部“容错免责”的意见,为敢想敢干的干部们“解绑松套”,给改革者“试错”的机会,免除改革者的后顾之忧,以此保护敢于改革的领导干部,鼓励领导干部积极开拓进取,大胆尝试改革创新,防止党员干部固步自封、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的的现象出现,积极探索更好的改革道路。
笔者认为,“容错免责”同时也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该机制运用不当,极可能成为庸官的“护身符”,腐败分子的“挡箭牌”和“免死牌”。以致出现个别干部打着改革的“幌子”,盲目决策,谋取私利,把此项免责条款当成了违法违纪的借口等乱象。
因此,各级检察机关须正确区分违法乱纪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失误。严格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防止宽容变纵容,保护变庇护,警惕少数干部将容错免责机制作为逃避责任的“护身符”,真正为敢想敢干的干部保驾护航。
(文/王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