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良方之“犯错”干部“重生”
2018-09-06 10:58:41
今年以来,内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先后对教育、体育系统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7名干部和组织处理的3名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内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受过处分党员干部中,已有1人被提拔重用、1人获得职级晋升。(9月3日 《四川日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方针。对待犯了错误的干部从来都不是“处分了之”,只要心中还有党、有组织,愿意汲取教训、及时改正,就不是不可挽救。只要方法得当对症下药,完全能将“病”治愈,重返为民服务的舞台。有道是知耻而后勇,只要能重拾信仰,卸下包袱,重整行装,重燃激情干出成绩,党和组织就会给“舞台”、给政策、给出路,凤凰涅槃,浴火能重生。
惩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惩”是为了“治”。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到党政纪处分的警示、预防、教育功能,在从严查处上下功夫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在对待受处分干部上“既重处分、更重教育”,开展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治病救人行动。干部是党的财富,不能够犯了错误就一竿子打死,在受处分的干部中,真正需要连根拔除的“烂树”只是极少数,“病树”占大多数,都还有治愈康复的机会。各级党组织要学会当好“医生”,既要有“猛药”惩治,还要给“良药”治病,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机制,对他们给予党性党纪、政策法规教育,同时回访谈心,让他们感受组织关怀。
对于“受处分干部的管理上,组织既要健全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制度链条,从受问责干部任职、考核、奖惩、待遇等方面进行明确,做到应管尽管、应限尽限、应严尽严。还应该对他们“拉一把”,从教育入手,规范教育内容,抓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重设人生目标。抓党纪党规、法制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明法规、知进退,使其行为不偏离党和人民的要求。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帮助受问责干部解决思想、心理上的困惑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在这样做,河北衡水市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机制;湖北省委组织部要求在一个月内安排帮带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其重新做出实绩。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这样的举措都有利于受处分干部祛病康复,重新焕发活力,再作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切实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变“有错”为“有为”,让“犯错”干部重返舞台,发挥自身所长,做出新的贡献。湖北多地探索受处分干部管理新规,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目前已经数十人重获提拔重用。在受处分干部管理的方法上,全国多地已进行探索,已经形成了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总体来说,对受处分能重返舞台的干部,要给他们平等的机会,同时要以干部的现实表现为标准,要以干部群众的评价为标尺,要以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为原则。既给他们重返“舞台”创造优越的条件,又要给他们立规矩、定标准。
“要不是那次犯错,恐怕自己不会对党纪法规充满如此虔诚的敬畏之心。”这感悟正是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现实体现。让犯过错的干部重返“舞台”,是我党对当前干部管理探索出的新方法、新举措,既能节约人才资源,还能缩减管理成本,这样的管理“良方”应该被学习推广。
作者:王晓城
管理良方之“犯错”干部“重生”
2018-09-06 10:58:41
今年以来,内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先后对教育、体育系统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7名干部和组织处理的3名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内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受过处分党员干部中,已有1人被提拔重用、1人获得职级晋升。(9月3日 《四川日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方针。对待犯了错误的干部从来都不是“处分了之”,只要心中还有党、有组织,愿意汲取教训、及时改正,就不是不可挽救。只要方法得当对症下药,完全能将“病”治愈,重返为民服务的舞台。有道是知耻而后勇,只要能重拾信仰,卸下包袱,重整行装,重燃激情干出成绩,党和组织就会给“舞台”、给政策、给出路,凤凰涅槃,浴火能重生。
惩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惩”是为了“治”。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到党政纪处分的警示、预防、教育功能,在从严查处上下功夫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在对待受处分干部上“既重处分、更重教育”,开展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治病救人行动。干部是党的财富,不能够犯了错误就一竿子打死,在受处分的干部中,真正需要连根拔除的“烂树”只是极少数,“病树”占大多数,都还有治愈康复的机会。各级党组织要学会当好“医生”,既要有“猛药”惩治,还要给“良药”治病,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机制,对他们给予党性党纪、政策法规教育,同时回访谈心,让他们感受组织关怀。
对于“受处分干部的管理上,组织既要健全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制度链条,从受问责干部任职、考核、奖惩、待遇等方面进行明确,做到应管尽管、应限尽限、应严尽严。还应该对他们“拉一把”,从教育入手,规范教育内容,抓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重设人生目标。抓党纪党规、法制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明法规、知进退,使其行为不偏离党和人民的要求。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帮助受问责干部解决思想、心理上的困惑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在这样做,河北衡水市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机制;湖北省委组织部要求在一个月内安排帮带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其重新做出实绩。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这样的举措都有利于受处分干部祛病康复,重新焕发活力,再作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切实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变“有错”为“有为”,让“犯错”干部重返舞台,发挥自身所长,做出新的贡献。湖北多地探索受处分干部管理新规,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目前已经数十人重获提拔重用。在受处分干部管理的方法上,全国多地已进行探索,已经形成了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总体来说,对受处分能重返舞台的干部,要给他们平等的机会,同时要以干部的现实表现为标准,要以干部群众的评价为标尺,要以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为原则。既给他们重返“舞台”创造优越的条件,又要给他们立规矩、定标准。
“要不是那次犯错,恐怕自己不会对党纪法规充满如此虔诚的敬畏之心。”这感悟正是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现实体现。让犯过错的干部重返“舞台”,是我党对当前干部管理探索出的新方法、新举措,既能节约人才资源,还能缩减管理成本,这样的管理“良方”应该被学习推广。
作者:王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