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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基层小微权利管理 切实维护好百姓利益

    2019-03-26 12:48:48

      “可别小瞧了配水员,‘官’虽小,权力大着呢!”提起配水员,大西渠村村民们说,村民用水浇地先后顺序、用水多少都由配水员说了算,对以种庄稼为生的农民来说,配水员可是掌握着他们一年的收成。因此,配水员也成了村里的“肥差”,常有村民为了能先浇水、多浇水请张学斌吃饭,张学斌也在吃喝之后给别人提供点便利。(3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行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有利于基层基础建设和地方的长治久安。全面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关键在于加强村干部管理,增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

      加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教育。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扩大和其自身法治意识的薄弱,使得农村干部在诱惑和利益面前很容易产生摇摆,丧失党性原则,从而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因此,要在农村开展各种学法和守法活动,加强对于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和触犯法律的教育,让其深刻了解到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起法律权威。要加强依法管理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任务,将法治理念灌输到基层农村干部的心里,脑中,使村干部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村级各项事务。

      制定和完善村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包括村规民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各项村级管理制度,使农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工作能够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如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例,市委市政府可通过制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等举措来保障农村“三资”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在监督制度方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正确履职和有效履职。制定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使村干部能够按规章制度办事,促使权利与职责明晰化、监督制度民主化,以此推进基层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各项事务的领导工作和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农村各个部门做到合理分工,促进农村各项事务在具体落实层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齐心,推进国家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对于涉农部门的内容,党组织就应做到加强资金发放,并保证上下各级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于民政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惠民实施措施,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做实做好各项安排;乡镇纪检部门,则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稳定发展和基层法治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惩治农村干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肃清不正之风,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对村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如贪污、贿选、挪用公款以借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克扣农民各项国家补助款项、私自挪用征地以及农村拆迁款项等经济犯罪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拉帮结派形成乡村黑恶势力而横行乡野、直接侵害农民群众的经济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选举权利等各种人身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强化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农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频繁发生,很大的一个原因来自于监管工作的缺位,以致于产生同级无人监督,上级无力监督的尴尬局面。因此,全面推进村干部的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各项基础工作的事务监督,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尤有必要。如加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财务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以此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于村干部的自律意识。

      (南滩镇 杜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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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基层小微权利管理 切实维护好百姓利益

    2019-03-26 12:48:48

      “可别小瞧了配水员,‘官’虽小,权力大着呢!”提起配水员,大西渠村村民们说,村民用水浇地先后顺序、用水多少都由配水员说了算,对以种庄稼为生的农民来说,配水员可是掌握着他们一年的收成。因此,配水员也成了村里的“肥差”,常有村民为了能先浇水、多浇水请张学斌吃饭,张学斌也在吃喝之后给别人提供点便利。(3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行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有利于基层基础建设和地方的长治久安。全面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关键在于加强村干部管理,增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

      加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教育。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扩大和其自身法治意识的薄弱,使得农村干部在诱惑和利益面前很容易产生摇摆,丧失党性原则,从而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因此,要在农村开展各种学法和守法活动,加强对于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和触犯法律的教育,让其深刻了解到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起法律权威。要加强依法管理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任务,将法治理念灌输到基层农村干部的心里,脑中,使村干部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村级各项事务。

      制定和完善村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包括村规民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各项村级管理制度,使农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工作能够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如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例,市委市政府可通过制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等举措来保障农村“三资”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在监督制度方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正确履职和有效履职。制定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使村干部能够按规章制度办事,促使权利与职责明晰化、监督制度民主化,以此推进基层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各项事务的领导工作和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农村各个部门做到合理分工,促进农村各项事务在具体落实层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齐心,推进国家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对于涉农部门的内容,党组织就应做到加强资金发放,并保证上下各级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于民政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惠民实施措施,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做实做好各项安排;乡镇纪检部门,则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稳定发展和基层法治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惩治农村干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肃清不正之风,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对村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如贪污、贿选、挪用公款以借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克扣农民各项国家补助款项、私自挪用征地以及农村拆迁款项等经济犯罪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拉帮结派形成乡村黑恶势力而横行乡野、直接侵害农民群众的经济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选举权利等各种人身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强化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农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频繁发生,很大的一个原因来自于监管工作的缺位,以致于产生同级无人监督,上级无力监督的尴尬局面。因此,全面推进村干部的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各项基础工作的事务监督,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尤有必要。如加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财务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以此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于村干部的自律意识。

      (南滩镇 杜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