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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江县“六全面六清楚”,推进扶贫资产高效管理

    2020-11-13 11:18:53

    为“管好、用好、用活”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扶贫资金长期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四川省合江县积极探索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制度完善、家底清楚、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规范、管理严格”的扶贫资产管理新机制,作为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六全面六清楚”切实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完善制度,做到“政策清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合江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合江县扶贫资产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合江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建立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乡镇直接管理、村级具体管护的扶贫资产管理体系。

      全面分类排查,做到“家底清楚”。对2014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到户资产三个类型逐一排查,实地核查,分级分类、应纳尽纳,为后续登记登记造册奠定基础。

      全面界定产权,做到“归属清楚”。依据项目的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科学界定个人资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严格按照县级指南理清权属。扶贫资金直接发放到人到户的原则上归属个人资产;扶贫资金投入到村组形成的,产权归属村集体;扶贫资金投入跨镇、跨村部分项目,以及投入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及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资产原则上归属国有资产。

      全面规范运营,做到“责任清楚”。根据扶贫资产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其中:对经营类扶贫资产,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的原则,由所有权人依法自主经营或通过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并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事项。对非经营性资产,由所有权人落实管护责任人,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管护,确保定期保养、正常运行。

      全面明确收益,做到“分配清楚”。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重点围绕经营类扶贫资产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在制定经营方案时就清晰明确收益方式和内容,确保国资和村资不受损,带贫减贫机制落实效果好。收益主要用于贫困户差异化分红、农村保洁、治安等公益性岗位及村内公益事业等。

      全面加强管控,做到“处置清楚”。在编制、审核、审批时,重点关注经营性资产运营方案,明确制定可控的风险防控措施。资产处置时,属于村组集体扶贫资产的,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镇(街道)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财政局和扶贫开发局;属于国有扶贫资产的,按国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处置、提供担保和融资。(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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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江县“六全面六清楚”,推进扶贫资产高效管理

    2020-11-13 11:18:53

    为“管好、用好、用活”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扶贫资金长期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四川省合江县积极探索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制度完善、家底清楚、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规范、管理严格”的扶贫资产管理新机制,作为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六全面六清楚”切实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完善制度,做到“政策清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合江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合江县扶贫资产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合江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建立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乡镇直接管理、村级具体管护的扶贫资产管理体系。

      全面分类排查,做到“家底清楚”。对2014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到户资产三个类型逐一排查,实地核查,分级分类、应纳尽纳,为后续登记登记造册奠定基础。

      全面界定产权,做到“归属清楚”。依据项目的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科学界定个人资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严格按照县级指南理清权属。扶贫资金直接发放到人到户的原则上归属个人资产;扶贫资金投入到村组形成的,产权归属村集体;扶贫资金投入跨镇、跨村部分项目,以及投入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及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资产原则上归属国有资产。

      全面规范运营,做到“责任清楚”。根据扶贫资产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其中:对经营类扶贫资产,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的原则,由所有权人依法自主经营或通过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并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事项。对非经营性资产,由所有权人落实管护责任人,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管护,确保定期保养、正常运行。

      全面明确收益,做到“分配清楚”。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重点围绕经营类扶贫资产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在制定经营方案时就清晰明确收益方式和内容,确保国资和村资不受损,带贫减贫机制落实效果好。收益主要用于贫困户差异化分红、农村保洁、治安等公益性岗位及村内公益事业等。

      全面加强管控,做到“处置清楚”。在编制、审核、审批时,重点关注经营性资产运营方案,明确制定可控的风险防控措施。资产处置时,属于村组集体扶贫资产的,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镇(街道)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财政局和扶贫开发局;属于国有扶贫资产的,按国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处置、提供担保和融资。(胡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