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17:49:43
本报记者 吴文俊
“全省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发布指令,正式启动全省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随后,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根据韩德洋指令,宣布开展本辖区专项执行行动,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以迅雷之势奔赴执行现场。
启动式上,贵州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传灵要求各级法院要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担当作为,奋力拼搏,攻坚克难,打出“黔山雷暴”声威,打出“黔山雷暴”实效,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据了解,9月21日,贵州省高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旨在进一步发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职能,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保证专项执行行动顺利开展,贵州省高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为组长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执行行动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贵州省高院明确,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3+1”核心指标,年终务必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否则将予问责。二是强化五类案件执行工作。各级法院在强力推进各类案件执行的同时,要狠抓涉黑恶刑事涉财案件执行,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清到底、清干净”要求,逐案摸排难点堵点,制定攻坚方案,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切实提高执行效率,确保“黑财清底”。贵州省高院组建了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工作专班,研究解决重点涉黑恶案件执行问题。狠抓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强化审执协调,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加快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财产的处置,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有效打击职务犯罪,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狠抓涉民生案件执行,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等几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把涉民生案件办实、办好。对有履行能力且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实行司法拘留,同时持续贯彻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三优先”原则。狠抓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充分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狠抓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和法律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有效执行,凡有履行能力的,必须及时履行,暂无全额履行能力的,要部分履行,或将债务纳入预算,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是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对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逐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进执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等工作;强化执行单独考核,明确问责程序,提高考核实效,将“一案双查”作为强化对下监督管理的抓手。四是着力贯彻规范善意文明廉洁高效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对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要持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
据统计,自2019年全省法院开展“黔山雷暴”系列执行行动以来,共执结案件34万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20余亿元。各级法院通过依法、规范、有效执行,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执结,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
2020-09-30 17:49:43
本报记者 吴文俊
“全省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发布指令,正式启动全省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随后,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根据韩德洋指令,宣布开展本辖区专项执行行动,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以迅雷之势奔赴执行现场。
启动式上,贵州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传灵要求各级法院要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担当作为,奋力拼搏,攻坚克难,打出“黔山雷暴”声威,打出“黔山雷暴”实效,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据了解,9月21日,贵州省高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旨在进一步发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职能,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保证专项执行行动顺利开展,贵州省高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为组长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执行行动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贵州省高院明确,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3+1”核心指标,年终务必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否则将予问责。二是强化五类案件执行工作。各级法院在强力推进各类案件执行的同时,要狠抓涉黑恶刑事涉财案件执行,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清到底、清干净”要求,逐案摸排难点堵点,制定攻坚方案,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切实提高执行效率,确保“黑财清底”。贵州省高院组建了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工作专班,研究解决重点涉黑恶案件执行问题。狠抓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强化审执协调,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加快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财产的处置,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有效打击职务犯罪,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狠抓涉民生案件执行,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等几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把涉民生案件办实、办好。对有履行能力且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实行司法拘留,同时持续贯彻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三优先”原则。狠抓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充分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狠抓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和法律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有效执行,凡有履行能力的,必须及时履行,暂无全额履行能力的,要部分履行,或将债务纳入预算,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是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对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逐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进执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等工作;强化执行单独考核,明确问责程序,提高考核实效,将“一案双查”作为强化对下监督管理的抓手。四是着力贯彻规范善意文明廉洁高效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对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要持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
据统计,自2019年全省法院开展“黔山雷暴”系列执行行动以来,共执结案件34万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20余亿元。各级法院通过依法、规范、有效执行,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执结,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